去年3月,单身的老李在一婚介公司“郭老师”的介绍下认识了一名同龄女性。根据郭老师的说法,这名女性是退休女教师,名下有三套房,丧偶多年,没有生育史。老李听了觉得很满意,在与这名女子交流后,留下了联系方式。 之后连着两天,两人在南京路“约会”吃饭。第二次“约会”时,女子提出下次见面就接老李回家一起生活,但要求老李为她家中置换一台电视机。于是第二天两人再次见面时,老李掏出了7000元现金交给女子用于购置电视机。女子当即让老李先回家收拾行李,约定晚上接老李回家同居。 然而,老李一直没等到来接他的女子。女子一直以“楼上水管爆了,家里无法住人”“生病住院”等借口推脱。直到警察找到了老李,老李才知道原来是“郭老师”和女子合伙把自己给骗了。 经查,自2018年下半年至2019年3月期间,郭某在其开设的婚介所内,以婚姻介绍为名,刊登虚假广告,招募中年女性俞某当“婚托”,使用虚假身份与被害人老李等多名老年男性相亲,骗取被害人每人每次人民币100元至500元不等的介绍费。 后续,再由“婚托”俞某以购置家电、购买服装、给长辈红包等各种理由继续骗取被害人钱款,所得赃款与被告人郭某分成。截至案发,郭某骗得人民币2.4万余元,俞某骗得人民币1.7万余元。 到案后,郭某和俞某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退赔了全部涉案赃款。日前,虹口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被告人郭某、俞某提起公诉。虹口区法院审理后,以诈骗罪判处郭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以诈骗罪判处俞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7000元。 检察官说法 该案是打着婚介旗号,利用虚假身份的女性“婚托”,专门以老年男性为目标的婚介诈骗案件。被告人抓住老年单身男性的情感需求,切中要害,屡屡得手。本案众多被害人年龄偏高,一些被害人甚至一直未意识到上当受骗。审查起诉阶段,虹口区检察院追回全部赃款,保障老年被害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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