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停车场保安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十余万元停车费,经管理人员发现后他承认了犯罪事实并投案自首。日前,松江区检察院对此案进行审查批捕。 2020年10月,公园安保部门在自查时发现,当天有多部车辆停车缴费情况异常,这几辆车远超园区免费停车时间,缴费记录却是0元。又经排摸,他们发现这种情况并不是偶发,且都集中出现在停车场安保人员唐某上班期间。随后,相关负责人找到唐某了解情况。经盘问,对方道出了实情。 2018年6月,唐某被调动至停车场岗亭负责收费工作,该停车场免费停车时间为半小时,超过半小时后开始收费,收费方式分为电子支付和现金支付,现金支付需人工收取。唐某正是利用了这一职务便利,将现金停车费中饱私囊。 2018年9月,由于收费系统的管理员密码过于简易,唐某成功试出了该密码,于是炒股亏损的他动起了歪脑筋。在收取现金停车费后,唐某进入后台将原先设定的半小时免费停车时间修改为任意数据,只要免费时间大于停车时间,这辆车在系统里的收费显示就为0,这笔停车费就归其所有,而后他再将免费时间复原,恢复正常的收费工作,令人难以察觉。 犯罪嫌疑人唐某到案后对其利用职务之便修改系统数据,再将收取到的现金停车费非法占为己有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非法获利超过十余万元。日前,松江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其批准逮捕。 检察官说法: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企业应当完善人员管理和财务制度,确保公私账目分明、财务流通有序,及时堵塞诱发犯罪的漏洞,保障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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