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车后,我感觉事情特别严重,心里特别慌,太紧张了,就想着买点酒喝点,压压惊……”犯罪嫌疑人胡某说道。 2020年6月16日下午,犯罪嫌疑人胡某下班后在家喝了白酒,之后因担心快要下雨,就驾驶机动车去某工厂门口接女朋友下班。在停车过程中,胡某的车尾撞到了另一辆车的车尾。当对方驾驶员提议走保险流程时,胡某表示,如果走保险流程,第二年车子的保费会上涨,问对方驾驶员能否私了。对方驾驶员同意胡某提议后,便打电话给朋友咨询原装的后保险杠价格。胡某趁对方打电话之际驾车逃离事故现场。 胡某驾车在离事故现场400米左右的小超市旁边停车,走进超市买了一瓶一斤装的白酒,当即在小超市内将一瓶白酒一饮而尽。当他从小超市内走出来时,正好有辆110警车开过,胡某走上前拦停警车,对民警坦白投案。 据胡某供述,他在撞车后,发现对方司机是某家公司的主管,这家公司和其女朋友所在的公司同属一个集团,他怕连累自己女朋友,所以就驾车逃跑了;之所以在逃跑后再次饮酒是因为心中慌乱,喝酒为了压惊;内心平复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觉得还是要承认错误,就拦停了警车,向民警坦白撞车的事情。经抽血鉴定,犯罪嫌疑人胡某血样内检出乙醇含量3.65mg/ml ,属于醉酒驾驶。 2021年7月5日,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奉贤区人民法院判处胡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提醒大家:本案中犯罪嫌疑人胡某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先是不肯走保险流程要私了,后又趁机逃逸,不想承受经济损失,之后又为了逃避法律的惩罚,故意饮酒。他的一系列小聪明在法律面前显得如此荒唐。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每一个人都要知法、懂法、守法,自作聪明往往会聪明反被聪明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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