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在公安部有“关系”能帮看守所在押人员办理“取保候审”?能找到经验丰富,多次处理“类似案件”的“好律师”? 亲人惹上官司后,家属想通过“打点关系”帮忙逃避法律责任,却被不法分子利用“病急乱投医”的心理进行诈骗。那些表面上能办事的“能人”,实际上既不是能人,更办不成事。 近日,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两起以疏通关系需要“打点费”为名实施的诈骗案。 自称“公安部有人”,索要百万“打点费” 2019年4月,王女士的丈夫因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羁押,王女士虽然焦急却对如何帮丈夫毫无头绪。 一个月后的某天,突然有一名杨姓男子致电王女士,称他曾和王女士的丈夫在同一个看守所,现在他已经取保候审了,而且有“门路”帮王女士的丈夫也办理取保候审。 “当时丈夫被羁押,我比较急,没有深思他是不是骗子。”王女士后来回忆,“杨某说他女朋友的舅舅在公安部当大领导,他就是被‘特殊照顾’得以取保候审。” 对杨某宣称的“关系”,王女士开始有些怀疑,后来在杨某的热情邀请下,王女士去参观了杨某开设的保健品公司。 “他的公司规模确实挺大,我就觉得他应该是有点社会地位的。”参观公司后,王女士又去看守所探望了丈夫,向他提及杨某。丈夫回忆起确有杨某其人,于是夫妻俩一拍即合,决定请杨某帮忙“办事”。 随后,杨某开始以“连夜见领导”“请领导吃饭,唱KTV”等理由要求王女士支付“公关费”“好处费”等,陆陆续续从王女士处要走100余万元。 “我没有见过杨某那个所谓的亲戚,杨某不让见,说是不方便,还说我丈夫取保候审的事情已经在办理了。”王女士告诉检察官。 “打点费”付出去了,事情却迟迟毫无进展。当王女士催促时,杨某总会称正在“走关系”,又用“全国扫黑除恶检查”“大清查”等各种理由拖延。直到2020年年底,王女士丈夫的案子已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杨某所谓的“取保候审”手续仍未有动静。 到案后谎称“借款”,拒不认罪 “当我发现杨某对我丈夫的案件信息一无所知,甚至案件就要开庭了他还不知情,还在向我要钱,我就知道他是一个骗子了……”王女士表示。 2020年初,眼看丈夫取保候审无望,王女士便要求杨某归还钱款。然而“给钱容易要回难”,杨某在归还40余万元后彻底消失。 潜逃2年后,杨某终于被抓获归案。但到案后,杨某对王女士所称的骗钱一事拒不承认。杨某一方面坦白他并不认识任何领导,存在虚构人脉关系的事实,可另一方面他坚称王女士打给他的钱是借款。 原来,当时王女士请杨某帮忙,给他汇款时,杨某都要求王女士以“借款”的名义打钱,“为了给走关系办理取保候审做掩护”。而当时的“掩护”恰恰也成了杨某自我辩解的“掩护”。 不过,检察官还是通过分析杨某与王女士的银行账户往来及聊天记录抽丝剥茧,击破了杨某的谎言,印证了杨某已将王女士打给他的100余万元据为己有,供其归还个人债务和吃喝玩乐的事实。 检察官认为,杨某以“借款”为幌子,实则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目的。由于杨某已归还40余万元,经审查认定,杨某诈骗王女士的金额为55万元。 检察官审查该案后认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日前,杨某已被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像王女士丈夫的情况,办理取保候审需要依法退赔违法所得,而不是所谓“关系打点”,王女士正确的做法是将“打点关系”的钱用来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只想着走“关系”,往往会被骗子抓住可乘之机。切莫轻信任何“走关系”的说辞。 有了真律师还要请“好律师” 70万“律师费”打水漂 2020年底,匡女士的丈夫陈先生因公司涉税问题被公安机关传唤配合调查。得到消息后,匡女士第一时间聘请了上海某律师事务所的卢律师作为丈夫的代理律师。 “本来以为很快会结束,我丈夫就可以回家了,但是过了一段时间还是没有回来的消息。”匡女士正心急,恰巧此时,听说此事的沈某某以陈先生朋友的身份主动找到陈先生的同事小李,表示自己人脉广泛,可以找到“好律师”,而且“曾多次处理类似事件”,经验丰富,能够帮忙办理取保候审。 随后,小李将这一情况转告了匡女士。“当时比较着急,我就相信了,但是对方(沈某某)称律师费比较高,需要100万元。”匡女士告诉检察官。 考虑到与沈某某并不相识,匡女士找到卢律师,请他帮忙协调把关。后来,她和卢律师一起与沈某某及小李碰面。他们约定,由匡女士将律师费转给卢律师,再由卢律师交给沈某某。 “因为沈某某当时要求只收现金,匡女士就让我换成现金给他,所以当天是我去银行提的现金交给沈某某的。”卢律师介绍,他将70万元现金一并交给了沈某某。可交付的时候,沈某某拒绝写收据,这让卢律师很担心,为此他还反复和匡女士确认此事。 支付完“律师费”后,匡女士却迟迟没有等来沈某某为她请的“好律师”。此后,匡女士多次致电沈某某却被拒接,微信也被拉黑,直到2021年6月,沈某某终于接了电话。“他不仅骂我,还说从没有收到过我的钱,但是卢律师确实给了沈某某钱。”匡女士回忆 过了一段时间,陈先生配合警方调查完回家,匡女士将此事的来龙去脉和盘托出,陈先生意识到妻子肯定是被骗了。于是,两人一同前往派出所报案,想要回给沈某某的70万元。 沈某某到案后,被问及“当时是否收取了匡女士的70万元现金并帮她委托律师打陈先生的官司时”,沈某某再次否认:“没有,从来没有这个事情,我从来没拿过他们的钱。” 但卢律师提供的一份他与沈某某的视频电话录音,清晰证实卢律师已经将70万现金交给沈某某本人。 沈某某见骗不过去,就表示“这70万元已用于打点关系,我几乎全部用掉了,没法退还。”但实际上,沈某某根本不存在所谓“打点关系”的举动,所有谎言最终都被戳破。 检察官审查后认为,沈某某谎称能为匡女士联系律师,为陈先生办理取保候审,骗取匡女士70万元,涉嫌诈骗罪。目前,沈某某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检察官提醒:亲人“犯事”,莫乱投“医”。司法机关在办案流程节点会向亲属发放告知书,亲属也可以通过聘请律师行使诉讼权利。而对犯罪嫌疑人来说,主动自首、积极退赔退赃,认罪认罚等才是“从轻处罚”的考量情节。 检察官说法 生活中,万一遇到亲人因涉嫌违法犯罪被刑事拘留,家属定是心急如焚。这时候如果有人说可以“花点钱托关系”帮助取保候审,亲属很容易轻信。 上述两起案件中,两位妻子正是因为心急而“病急乱投医”,才轻信了骗子。尤其第二起案例中,匡女士甚至是在找了律师的情况下还要“找律师”通关系,最终被骗“律师费”70万元。 要注意,有时自称有关系的“律师”,并不一定是真律师。遇事需要找委托代理人,一定要仔细查看其是否持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和法律工作者执业证,到所在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实地进行验证,并按正规手续签订委托代理合同,防止遭遇“李鬼”律师。 此外,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符合适用条件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提出申请,但一定要走正当的法律途径办理。 其实,“打点关系捞人”这样的骗局并不是新鲜事,各类提醒也屡屡见诸报端,但类似案件却依然存在。司法机关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也请广大群众提高警惕。法律面前无特权,不要相信所谓“在公检法有关系”“给好处、花钱打点就可以放人”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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