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2018年1月17日在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朱庆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2017年检察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的一年,我院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和盛世娱乐
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紧紧围绕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大局和盛世娱乐
“创一流业务、建一流队伍”工作目标,坚持以生态检察为引领,以改革创新为驱动,树信心、抓机遇、补短板、谋发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从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努力为生态崇明、美丽崇明、幸福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充分履行刑事检察职能,积极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聚焦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大局,紧扣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有效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全年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250人,提起公诉384件470人。
全力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加强与公安、法院的配合,提前介入非法猎捕野生鸟类等重大敏感案件14件25人。保持对危害社会治安的严重暴力犯罪高压态势,办理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案件10件11人。加大对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打击力度,办理盗窃、寻衅滋事、聚众斗殴、贩卖毒品等案件157件196人。落实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常态化整治,办理交通肇事、危险驾驶、妨害公务等案件82件86人。
着力保障群众切身利益。突出打击危害群众生命健康的犯罪,办理非法行医、非法组织卖血、销售伪劣产品等案件6件12人。坚决打击危害群众财产安全的犯罪,办理“善心汇”组织领导传销活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案件10件35人。严厉打击危害群众信息安全的犯罪,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3件6人。
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健全案件分流、权利告知机制,在及时有效惩罚犯罪的前提下,依法从宽处理。全年共办理该类案件108件,占审结案件总量的29.2%。认真落实慎捕慎诉要求,对初犯、偶犯、过失犯罪等决定不批准逮捕7人,不起诉8件14人。切实强化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开展观护帮教15人,依法适用相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7人,封存轻罪记录9人。
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动聚焦涉法涉诉、民生问题反映集中的环节,对139件案件启动风险评估预警,妥善办结来信来访214件,对9名刑事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2万元。参与推进预防校园欺凌与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开展专题“检察开放日”5场、“法治进校园”巡讲24场,并推动构建崇明中职技校生欺凌与暴力防治体系。
二、坚持推进职务犯罪查办和预防,全力营造清正廉洁的政务环境
坚决拥护和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6件8人,涉案金额1.4亿余元。其中,贪污贿赂案件5件7人,渎职侵权案件1件1人,保持办案力度不减、质量不降、节奏不变。
严肃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办理正处级干部要案2件2人,大案4件5人。包括查处今年全市案值最高的盛某挪用公款1.4亿余元的大要案。坚决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民生民利的“蝇贪”“蚁贪”案件,办理征地补偿、危房改造、涉农补贴领域村干部贪污案3件4人。高度关注国家政策性补贴审批、发放环节干部失职渎职问题,办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案1件1人。密切关注工程建设领域,同步介入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10件,协助查明事故原因。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积极做好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廉洁保障,参与水务、燃气等市重大工程创“双优”项目3项,开展区农委、水务系统职务犯罪预防巡回宣讲10场,联合区工商联成立全市首家区级企业家法律服务站,举办非公企业家法律沙龙2场,答复法律咨询、提出专业建议60余件。重视做好职务犯罪案后治理,结合办案开展预防调查8次,制发检察建议5份。持续做好职务犯罪源头防控,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959次,建议排除2家污点单位竞标资格,开展“菜单式”法制宣讲17场,发行《崇明检察》预防刊物7200余册。
坚决拥护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深刻认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主动服从改革大局,坚持区委领导,加强与区纪委协调衔接,全力配合做好职能划转和机构人员转隶工作。组织开展专题党课、党纪党规学习培训,落实检察长、分管检察长逐人谈心谈话,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完成积存线索清理,做好案件终结、线索移交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改革任务。
三、重点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切实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新期待,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努力维护司法公正权威。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成立诉讼监督检察官办公室,深入推进刑事诉讼监督案件专业化办理。强化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6件6人,通过“两法衔接”机制监督立案3件3人,纠正侦查机关漏捕4件7人、漏诉3件4人,追捕的沈某诈骗案获评全市检察机关优秀侦查监督案件。加大刑事审判活动监督,依法提出刑事抗诉2件2人。深化刑事执行监督,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1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10件。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21件,对正确的民事、行政裁判,全力做好息诉疏导工作,维护司法权威。参与区委政法委对法院立案登记制落实情况专题评查,围绕超期转入立案程序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1份。积极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对法院民事判决中同一事实认定不同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1份。
加强公益诉讼实践。坚持将公益诉讼作为保护绿水青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联合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召开崇明区公益诉讼工作专题会议,与区农委、环保局、规土局等8家行政机关签订《关于建立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工作协议》,受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线索9件。对一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损失长期未追回情况,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区农委制发督促履职检察建议。对一企业排污监管不到位情况,向区环保局制发督促履职检察建议,获整改回复。
加强基层执法监督。充分发挥堡镇、庙镇、长兴等社区检察室作用,深入公安派出所巡检284次,提出口头监督意见18件,制发检察建议1份。对47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执行活动开展监督,提出检察意见9件,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等法律文书25份。探索通过诉讼监督办案化机制办理基层刑事执法监督、监外执行监督等案件80件,实现监督事项全程留痕。继续通过发布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活动监督、司法所社区矫正监督年度报告,规范基层执法活动。
加强专项检察监督。组织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回头看”等专项监督5项,查找重点领域执法司法问题,推动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围绕证据收集、讯(询)问笔录制作不规范等多发性问题,向公安机关制发一类问题通报7份,有力促进相关问题的整改解决。
四、探索开展生态检察工作,推动营造改革创新的发展环境
坚持将改革作为科学发展的内在驱动,围绕生态检察、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检务公开改革等重点任务,大胆实践,勇于创新,推动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检察权运行新机制。
探索推进生态检察。聚焦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目标,坚持检察工作与生态岛发展同频共振,制定《“十三五”时期生态检察发展行动计划》《服务保障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若干意见》等规定,初步形成生态检察“1+3”工作格局。联合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建立崇明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配合衔接机制,监督移送非法狩猎、污染环境案件3件,均获有罪判决。建立涉环境资源类案件内部专报制度,办理盗窃树木枝叶等涉环境资源案件7件12人。设立社区环境综治专职检察官,参与辖区环境综合治理,实现崇明三岛生态检察综治全覆盖。
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将49名入额检察官全部配置到办案和业务一线岗位,88.9%的刑事案件由检察官独立作出决定,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进一步凸显。发挥检察长、副检察长示范作用,全年办理各类案件106件,形成正副检察长直接办案的新常态。实施检察官绩效考核,全面考察办案数量、质量、效果,进一步量化到岗、细化到人,压实司法责任。加强对检察官司法办案的全面全程监督,实现案件质量评查全覆盖,发布案件质量评查报告4份,确保放权不放任,对错案责任一追到底,终身负责。
注重改革创新突破。推进人工智能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研发认罪认罚量刑智能辅助分析系统,已借助系统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63件,有效提升办案效率和量刑建议精准度。在全市率先将逮捕诉讼化审查范围扩大至罪与非罪、侦查行为合法性存疑等6类案件,办理案件14件14人,不批准逮捕6件6人,确保“少捕”“慎捕”。推动成立崇明区“未成年人警务中心”,建立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专门场所、专业队伍,实现未成年人案件专业化办理。
落实司法办案公开。深化检务公开改革,在司法办案中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加大对拟不起诉决定、审查逮捕、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办案公开力度,对19件案件举行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公开答复。强化12309检察服务平台应用,落实查询、预约、咨询、信访等“一站式”服务。健全办案信息公开机制,对外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987条、法律文书446份,提供律师查询服务113次,以看得见的方式促进司法公正。
五、持续加强过硬队伍建设,着力营造干事创业的履职环境
紧紧围绕“建一流队伍”的目标,把严管和厚爱、激励和监督结合起来,积极打造适应世界级生态岛建设法治需求的过硬检察队伍。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组织双周政治学习、党组中心组学习,开展党组书记上党课、挑战阅读力等活动,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借助互联网、新媒体,开展“新老党员时空对话”“忆峥嵘岁月”“唱响青春”等特色活动,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时代感和感召力。
强化专业能力建设。坚持把夯实内功作为立身之本,制定岗位素能培养三年行动计划、年度工作方案,统筹推进人才梯队建设。结合“三优一能”评选,开展文书写作、案例答辩等实战练兵18次;结合业务骨干培养,选送5人赴高检院、盛世娱乐
、市检二分院锻炼;结合青年人才培养,对9名新进人员启动师徒带教“青蓝工程”,对8名青年干警组织轮岗学习。全年共有47人次获市、区级表彰奖励,1人获评盛世娱乐
优秀侦查员,8人入选盛世娱乐
人才库。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深入开展“从严治检、从严治长”专题教育活动,狠抓中层以上干部“关键少数”。修改制定党组工作规则、检察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等10项制度,规范权力行使。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测试以及纪律作风警示教育周、党建党务工作培训周、交通法规学习周等活动,切实筑牢纪律防线。完善“四责协同”责任体系,积极开展中央八项规定执行情况、机关办公秩序、检察窗口服务等检风检纪常态化“飞行检查”10次,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强化检察文化建设。坚持将先进文化作为价值引领,制定检察文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改造文化活动空间,开展名人堂、悦分享、案分享等文化活动,积极打造“瀛洲简茶”文化品牌。联合市政协机关党委、市检察官文联、黄浦区院开展“请进来、走出去”文化交流活动,开拓视野,提升内涵。组织“崇检之星”先进典型季度评选,12名具备专业素养和为民情怀的干警脱颖而出,有力弘扬了勤奋敬业、敢于担当的职业精神。
六、深化推进检察公共关系建设,努力营造开放透明的司法环境
切实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树公信,持续推进阳光检务工作,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的检察公共关系,进一步凝聚检察事业发展的正能量。
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制定《党组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的实施细则》,明确责任要求,规范报送程序。深化检察工作专报机制,及时向区四套班子领导书面报告重大案件、重要情况、重点工作。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生态检察工作,积极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开展社区检察工作专项调研,争取领导支持。
深化代表委员联络。牢固树立监督者更应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制定代表委员联络年度计划,结合区“两会”期间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制定落实措施41项,做好办理答复工作。完善党组成员、社区检察官与在崇市人大代表一对一联系机制,主动接受监督评议。建立与堡镇、庙镇、东平镇区人大代表微信联络群,畅通与人大代表的经常性联系渠道。
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的新需求,在全市检察机关建立首家新媒体工作室、召开首场网上新闻发布会,在“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1600余条,构建“互联网+检察宣传”新模式。制作“马博士小课堂”“检察官微讲堂”小微视频栏目,其中,反校园欺凌特辑获评盛世娱乐
十佳新媒体作品。在崇明电视台、《崇明报》开设法制教育专栏,在《盛世日报》、人民网等报刊、网络发表报道130余篇,组织“检察开放日”活动15场,不断提升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崇明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面向未来,面向新时代,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崇明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在服务大局上,检察工作服务保障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前瞻性、精准度有待提高,与崇明更高水平、更高质量推进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要求还有差距。二是在法律监督上,主动立足司法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突出抓好法律监督的机制还不够完善,监督的质量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在队伍建设上,队伍综合素能与新时代要求仍有诸多不适应,人才储备、人才梯队还不健全。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紧盯不放,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2018年,崇明检察院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和盛世娱乐
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目标任务,牢牢把握“创一流业务、建一流队伍”的要求,以生态检察工作为统领,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突出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进一步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创造性地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努力为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服务发展大局上有新作为。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紧紧围绕人民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求,以司法保障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为重点,深化生态检察工作机制,依法打击影响社会大局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全感、破坏生态岛建设的犯罪案件,并进一步创新服务手段,提升服务能级,确保检察保障的精准度和有效性,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是重点突出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在促进公平正义上有新成效。认真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体要求,主动适应检察职能调整,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着力在突出监督重点、拓宽监督渠道、规范监督程序、彰显监督效果等方面有更大作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重点聚焦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深入聚焦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等民生检察工作,严守法律底线,规范权力行使,全力维护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
三是持续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在提升司法质效上有新突破。切实肩负起多重改革任务叠加的历史使命,认真落实盛世娱乐
机关126项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任务,加强探索实践,提升整体效能,确保改革有力有序推进。持续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等工作,在更高层次上实现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统一。加快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实现大数据、人工智能在检察工作中的深度运用,着力打造“智慧检察院”。
四是切实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在夯实发展根基上有新进步。持续聚焦纪律作风建设、检察文化品牌建设,营造队伍发展良好环境。重点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党建工作品牌化。切实加强组织建设,结合内设机构改革,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建立科学合理的干部梯队。深入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对标卓越全球城市、世界级生态岛司法需求,着力培养先进典型和领军人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崇明检察院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和盛世娱乐
的坚强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努力在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征程中创造无愧于新时代的检察业绩!
关于《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有关用语的说明
1.生态检察:全称是生态环境检察,是指检察机关立足自身职能,通过查办和打击涉生态环境的一般刑事犯罪和职务犯罪,对侵害生态环境的民事、行政案件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对法院相关审判、对行政机关的生态环境执法依法开展法律监督,以及结合办案延伸开展生态综合治理等各项工作。
2.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我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制度化,也是对刑事诉讼程序的创新。是指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可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同意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依法予以从宽处理。
3.企业家法律服务站:是盛世娱乐
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的创新举措,通过整合检察机关与工商联的优势资源,推动加强非公企业法制教育,完善内部管理、制约和监督,加强非公企业产权司法保护,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4.诉讼监督检察官办公室:是指建立专门的检察办案组织,受理移交的诉讼监督线索,实现诉讼监督事项集中化办理。
5.公益诉讼:是指对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由法律规定的特定机关和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包括行政公益诉讼和民事公益诉讼。自2017年7月1日起,人民检察院有权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提起公益诉讼。
6.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是指在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之前,检察机关应当依法督促或者支持法律规定的机关或者有关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之前,检察机关应当先行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纠正行政违法行为或依法履行职责。
7.诉讼监督办案化:是指社区检察部门按照线索发现、立案、审查、调查、提出监督意见等办案化程序办理基层刑事执法监督、监外执行监督事项,实现办案过程留痕、监督责任到人。
8.生态检察“1+3”工作格局:是指以《“十三五”时期生态检察发展行动计划》为基本纲领,以《服务保障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若干意见》《岗位素能培养三年行动计划》《检察文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为具体配套,统筹推进生态检察业务工作发展、专门人才培养和检察文化培育的工作机制。
9.涉环境资源类案件:是指检察机关除办理刑法第六章第六节规定的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以外的与环境资源和生态保护有关的刑事案件。
10.认罪认罚量刑智能辅助分析系统:是指在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过程中,为提高公诉案件量刑建议精准度,将近三年上海市2种罪名案件判决书、崇明地区13种罪名案件判决书进行数字化加工处理,并提取关键指标项,实现自动化检索和统计,为公诉人提出量刑建议提供参考。
11.逮捕诉讼化审查:是指在审查逮捕阶段,对是否逮捕存在争议的案件,邀请公安机关、犯罪嫌疑人、辩护律师及其他诉讼当事人到场,检察官通过诉讼化审查的方式,引导参与人员充分发表各自意见,综合评判后依法作出是否批准逮捕决定。
12.未成年人警务中心:是盛世娱乐
的一项创新举措。旨在发挥公安机关在防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方面的优势作用,推进公安机关建立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专门场所,专业化、规范化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并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开展未成年人矫治和保护工作,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被害事件的发生。
13.12309检察服务平台:12309是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使用的举报电话。盛世娱乐
将12309举报专线建设成为集职务犯罪举报、信访受理、律师预约、案件信息查询等功能为一体的检察便民服务平台。
14.“从严治检、从严治长”专题教育活动:是上海盛世娱乐
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解决检察队伍特别是领导干部队伍在思想、组织、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全市检察机关组织开展的专题教育活动。
15.新媒体工作室:为适应新媒体时代传播规律,提升检务公开工作质量,部分检察机关探索成立新媒体工作室,拓展检察宣传渠道。2017年5月,我院成立盛世娱乐
首家新媒体工作室,负责对崇明检察微信公众号、微博、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进行日常运维,打造集创作、发布、服务、互动、监控、公关于一体的新媒体工作空间。
16.网上新闻发布会:是指突破地域限制在网络空间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以微信群为载体,与受邀媒体集中互动,发布重大消息、重要活动,现场回答记者提问,提升工作效率。
17.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是以现有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司法体制改革措施为基础,进一步健全整合相应的配套和保障措施,全面、系统、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上海市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具体包括规范权力运行、深化科技应用、完善分类管理、维护司法权威等四个方面25项改革措施、117项改革任务,将于2019年全面完成。
18.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改革,其内涵要求是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严格依法收集、固定、保存、审查、运用证据,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
19.内设机构改革:是指盛世娱乐
制定的一项改革措施,主要是为建立与司法责任制相协调的内设机构体系和检察官办案组织,以强化法律监督、服务司法办案为中心,合理设置内设机构,科学配置职能,优化整合资源,逐步建设和完善符合司法活动规律和检察权运行规律、体现检察职业特点的内设机构体系。
20.与法院数据差异的说明:检察院统计的数据为立案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检察机关办理阶段的案件,法院统计的是法院办理阶段的案件,因诉讼阶段不同,两者数据存在一定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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