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打击被监管人员犯罪活动 1952年,上海市人民检察署发现市监狱少数服刑犯在监内称王称霸,欺压其他犯人,进行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监管秩序。经配合监狱查证属实,作为典型进行处理,严厉打击牢头狱霸犯罪活动。 1957年,监管改造场所服刑犯人抗拒改造、进行犯罪活动情况有所增加,监所检察部门相应加大了打击力度。全年共受理监管机关移送起诉的服刑犯又犯罪案件98件120人(其中1~8月共6件6人,9~12月猛增至92件114人),比1956年的21人增加4.7倍。经审查当年即提起公诉70件92人。此外,还审查起诉留场就业人员犯罪案件17件17人。 1958~1961年,共依法起诉服刑罪犯和劳教人员犯罪案件419件。1958年7月,会同公安、法院召开宣判大会,对7名越狱逃跑、继续犯罪的罪犯依法予以严惩,对改造表现好,检举、阻止他犯逃跑的予以减刑。 1963年以后,监管场所内服刑罪犯和劳教人员中抗拒改造、继续违法犯罪的情况明显下降。1963年批准逮捕32人,提起公诉34人。1964年和1965年两年批准逮捕仅16人,提起公诉仅23人。办案中,贯彻以教育为主、区别对待的方针。对于重大犯罪和屡教不改的,坚决予以严惩;对于可捕可不捕、可诉可不诉的,则着眼于教育改造,协同监管单位组织犯人和劳教人员进行揭发批判,开展说理斗争,收到良好的效果。 检察机关重建初期,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影响,监管场所秩序严重混乱,被监管人员中违法犯罪活动十分猖獗,逃跑成风,斗殴盛行,赌博蔓延,牢头狱霸横行。为了配合监管单位扭转混乱局面,整治监管秩序,正在筹建中的监所检察部门把打击被监管人员犯罪活动作为第一位的任务来抓,克服机构不全、人员不足等种种困难,迅速承担起批捕、起诉等办案任务。1980~1982年,共批准逮捕645人,提起公诉1609人。其中,杀人、抢劫、强奸等重大恶性案件占17%,脱逃和逃跑后又犯罪占63%,严厉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1983年,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和《关于处理逃跑或者重新犯罪的劳改犯和劳教人员的决定》,贯彻“依法从重从快”方针,把打击重点放在组织、煽动哄监闹狱、组织越狱脱逃、报复行凶伤害公安司法干警、牢头狱霸行凶致人伤残、教唆犯罪、传授犯罪方法、进行反革命活动等严重破坏监管秩序、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上面。在1983、1984两年中,全市监所检察部门共批准逮捕1168人,提起公诉2024人。其中,从1983年8月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以下简称“严打”)斗争开始至1984年底的一年多时间里,受理审查批捕1214人,批准逮捕902人;受理审查起诉2248人,决定起诉1498人,免予起诉113人。 1983年“严打”斗争第一次行动的次日,闸北、徐汇区看守所中少数收审人员煽动闹事,策划逃跑,侮辱管教干警。监所检察干部在检察长带领下,连夜调查取证,次日即决定批准逮捕首要分子12人,震慑了犯罪,维护了监所稳定。 经过“严打”斗争,监管场所秩序明显好转。被监管人员犯罪案件逐年下降。1985年,全市监所检察部门共批准逮捕137人,提起公诉305人。比1984年分别下降66.26%和66.96%,比1983年分别下降82.02%和72.30%。重新犯罪率1983年为3.2%,1984年为2%,1985年为0.4%。1986~1990年五年中,共批准逮捕740人,年均148人;提起公诉1151人,年均230人。1991~1995年五年中,共批准逮捕233人,年均46人;提起公诉403人,年均80人。 第二节 查处干警违法犯罪 五六十年代,检察监管场所干警执行政策法律情况,对检察发现的监管人员与狱中牢头狱霸串通、替犯人送私信、带物品、通风报信、打骂体罚被监管人、与女犯拉交情、侵吞犯人存款等违法行为,均进行了认真查处。 检察机关重建后,对监管干警利用职务违法犯罪发现一件,查处一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979~1995年,共办理发生在监管场所的各类监管干警犯罪案件113件131人。 1979~1995年盛世娱乐
立案侦查监管干警犯罪案件统计表 年份 | 1979 | 1980 | 1981 | 1982 | 1983 | 1984 | 1985 | 1986 | 1987 | 1988 | 1989 | 1990 | 1991 | 1992 | 1993 | 1994 | 1995 | 立案 | 人 | 5 | 2 | 1 | 13 | 6 | 3 | 3 | 1 | 4 | 2 | 7 | 26 | 8 | 3 | 6 | 18 | 23 | 件 | 5 | 2 | 1 | 8 | 6 | 3 | 3 | 1 | 4 | 2 | 6 | 22 | 7 | 3 | 5 | 15 | 20 |
1979年,立案查处监管干警体罚虐待被监管人员案件5件。 1982年,共查处干警职务犯罪案件8件13人,除4人系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外,其余9人均为体罚虐待被监管人员犯罪。在严肃处理的同时,向有关领导机关通报了案件情况,并配合监管单位,对干警进行教育。 1983年开始,加强对干警执法活动的检察,不仅对构成犯罪的,立案查处,对一般违法,亦视情节轻重,提出书面或口头纠正意见。1983~1987年,共检察纠正监管干警违法犯罪404件。 1984年检察纠正的144件干警违法犯罪中,打骂体罚被监管人106件,为在押人犯通风报信13件,徇私舞弊7件,奸淫人犯家属2件,其他违法16件。盛世娱乐
将检察情况向中共上海市政法委员会作出报告,并结合纠正违法,协助有关部门健全制度,堵塞漏洞。 1987年,白茅岭农场区人民检察院针对少数干警滥用戒具体罚犯人的问题,会同劳改总队召开干部执法情况通报分析会,还建议并配合总队开展以反违纪、防逃跑、防重大事故为重点的百日安全竞赛活动,收到良好效果。他们的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肯定并转发全国。军天湖农场区人民检察院、驻青东农场检察组等单位在查处干警体罚虐待被监管人案件中,会同管教部门,采用大会通报、专题讨论、座谈会等形式,组织干警从案件中总结经验教训,提高依法文明管理的自觉性,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监管干警违法犯罪的类型渐渐发生了变化,利用手中职权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等违法犯罪逐渐增多。盛世娱乐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部署,把开展反贪查案工作,维护司法队伍纯洁,促进监管机关廉政建设列为工作重点,把查办司法腐败案件作为重中之重。1990年和1991年两年,全市监所检察部门办理的监管干部犯罪案件29件34人,均系贪污、受贿经济犯罪。其中,有的利用职权向被监管人及其家属索贿受贿,有的利用职务便利侵吞被监管人钱款,有的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贪污受贿。 1993~1995年,共立案查处6名看守所干警犯罪案件,均系利用监管职务便利徇私舞弊,帮助在押经济案犯传递信件、通风报信,甚至将移动电话带进监房,让在押人员与外界通话,或私下安排在押人员与家属会面,以致造成串供翻供的严重后果。1995年,白茅岭农场区人民检察院侦破贪污受贿串案6件。 第三节 敦促被监管人员检举犯罪 各级监所检察部门在严厉打击被监管人员犯罪活动的同时,结合办案,采用公判会、宽严会、上法制课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发动政治攻势,教育、敦促在押人员坦白检举,立功赎罪,弃恶从善,接受改造。 1983年“严打”斗争刚刚开始的8、9两个月,全市监所检察部门配合公安、法院,在看守所对在押人员上课53次,召开宽严宣判大会14次,组织座谈讨论130余次,个别教育1960人次。促使500余名在押人员坦白了余罪,1900余人检举犯罪线索3400余件,从中挖出犯罪团伙94个,破获积案399件,收捕犯罪嫌疑人170余人。 1984年,继续配合“严打”加强政治攻势,配合有关部门在看守所召开宣判会72次,宣布从宽133人,从严59人;在两劳场所召开宽严会51次,从宽429人,从严69人。在政策威力感召下,全市被监管人员中有1.7万余人次交代余罪,检举犯罪线索共4万余件,经查证,当年就破获积案908件,收捕犯罪嫌疑人415人。 1991年,在全市反盗窃专项斗争中,监所检察部门配合监管改造单位对在押人员开展政治攻势,进行集中教育244次,个别教育6972人次。经教育,有1193人坦白余罪2352件,有3465人检举犯罪线索8773件,经查证,当年侦破各类刑事案件1554件,其中重大刑案685件,收捕犯罪嫌疑107人。 1989~1992年,敦促在押经济案犯坦白交代余罪,检举揭发经济犯罪线索,促进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全市在押人员中,共检举经济犯罪线索6000余件,经查证,破获经济犯罪案件352件,还有500余名在押人员坦白交代经济犯罪余罪。 1993年,长宁区人民检察院根据看守所在押人员检举,一举侦破东方航空公司经济犯罪案件8件,其中特大案件6件,大案2件,犯罪金额70余万元。黄浦区人民检察院根据看守所在押人员提供的线索,破获了一起挪用900万元、贪污56万元的经济犯罪大案。 第四节 受理申诉案件 1951年,盛世娱乐
成立后,根据“有反必肃,有错必纠”的方针,把受理罪犯及其家属的申诉,作为监所检察的一项重要工作。1952~1966年,全市劳改检察部门通过受理申诉,共复查纠正冤错刑事案件85件。1958年,劳教检察工作开展后,当年就受理不服劳动教养的申诉17件。1959~1966年,共纠正劳教错案40件。 检察机关重建后,全市各级监所检察部门都建立健全了申诉工作制度,对被监管人员及其家属的申诉,做到件件有答复;对确有错误的,坚持有错必纠;对申诉无理的,进行耐心说服教育,做好息诉工作。1985年,派驻检察实行后,各派出院、室(组)都在监管场所设置了检察信箱,以方便被监管人员投诉。各派出院还成立信访接待室,专门负责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1987~1995年,全市监所检察部门共办理申诉案件1112件,经复查,纠正冤错案件6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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