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虹口检察院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张某等3人批准逮捕;以涉嫌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批准逮捕;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犯罪嫌疑人冯某某、张某某等5人批准逮捕。
经查,2017年4月至2018年4月,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在未经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许可的情况下,从刘某某处购入玉棠牌白砂糖包装袋,并雇佣张某等2人将低价品牌白砂糖灌装入玉棠牌包装袋内进行销售。犯罪嫌疑人冯某某、张某某等8人(其中3人另处)明知该糖系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予以销售,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22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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