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依法对非法经营“新三板”股票案件犯罪嫌疑人赵某某、彭某批准逮捕,并建议公安机关对相关涉案人员进行追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经查,犯罪嫌疑人赵某某、彭某在明知某投资管理公司不具备证券行业从业资质的情况下,分别与该公司合作或受雇于该公司,以个体销售人员、公司培训师等身份非法从事“新三板”股票交易,并从中获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