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山区检察院在查办辖区某镇两名村干部受贿案时,发现该镇在村级集体资金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招投标管理、信息公开等方面存在疏漏和隐患。遂结合办案有针对性地向该镇政府制发了检察建议,督促其进一步落实村级集体资金建设项目的专业指导和管理,健全建设项目的公示制度,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切实提高村“两委”队伍的职业道德素质和拒腐防变能力。该镇政府收到检察建议后,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决定建立《镇村级集体投资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并从规范制度建设、强化监督力度、推进村务公开、加强干部教育等几个方面整改补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