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关押期间,如果发现身体不适,你可及时要求医生检查治疗;公安机关在讯问你时,必须保证你的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在场,否则可拒绝回答;在开庭审理时,如果你没有律师,相关部门将会指派律师免费为你辩护……”。在宝山区检察院驻监所检察室专为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制作的《权利义务告知书》上,印制着这样通俗易懂、简洁明了的文字说明,并配有彩色插图辅以说明。
据驻所检察室负责人介绍:“许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没有接受过系统教育,无法确切理解权利义务告知书内容的含义。为此,我们为他们专门制定了通俗简易版的《权利义务告知书》,以保证他们能清楚明白地了解在羁押期间的权利义务。”
据悉,今年以来,宝山区检察院驻监所检察室以深化检务公开为着力点,采取了多种有力措施,积极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除制定专门的《权利义务告知书》外,宝山检察院驻监所检察室还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设置了专门的检察官信箱,确保其在需要时能及时见到驻所检察官;同时每天安排专人对未成年人监室进行检查,及时了解掌握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诉求。
驻监所检察室的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还计划在关押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监室内安装电子显示屏,播放检务公开、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等相关内容,进一步提高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制意识,更好地维护其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