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检务公开和推进执法为民,奉贤区检察院近日出台《执法办案社会评价收集考评办法》,将社会群众的评价纳入执法办案效果的考量,加强对检察人员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提高执法公信力。
该院围绕执法办案各重点环节,分别设计并发放《意见表》,由当事人、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来访人、第三方社会人士等在每次讯(询)问、接待、听证活动结束后,对办案人员的执法行为和工作作风提出意见、作出评价。同时,在听证室、讯(询)问室、律师接待室、控申接待室、社区检察室以及监管场所等设置检察意见箱,并在官方网站开辟意见收集专栏,由纪检监察部门定时收集汇总,并对收集到的意见进行调查核实。
为确保社会评价考评机制的实效,该院定期公布群众满意度测评情况,按照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级排序,如发现群众意见集中或者社会评价为“差”的办案人员,将视情调离工作岗位或离岗培训;如发现执法不公正、不规范、不文明或存在执法暇疵的办案人员则进行通报或追究责任,并及时向社会群众回复处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