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已是下班时间,静安区检察院社区检察室的灯却依然亮着。伴着“吱呀”声,门被推开了。
“小赵,你们还没下班呢?”“是啊,张阿姨,好久不见,您气色好多了,小明工作顺利吗?”社区检察科科长赵丹迎了上去。
“小明在一家银行工作了,最近正准备结婚的事呢!这多亏了你们,实事求是,秉公执法啊!”张阿姨满面笑容,眼角却闪着泪光。
这事儿还得从1年前说起。小明原本在房产公司工作,离职时将客户资料存入家中电脑。但在一起案件侦查中,小明因这些资料,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刑事拘留,后被取保候审。为此,小明丢了工作。
取保候审期间,小明一蹶不振,小明的妈妈张阿姨也为此操碎了心。6月的一天,张阿姨正巧经过社区检察室,“举报宣传周”的横幅吸引了她。“小明的事情能不能向检察官咨询求助?”之后,张阿姨和小明一同来到社区检察室,向检察官申诉了对案情及处理的异议。
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检察机关与侦查机关召开联席会议,对该案罪与非罪进行讨论,最终认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是刑法修正案(七)增加的罪名,不溯及小明之前的行为。据此,侦查机关撤回了该案件,但并未撤销案件。社区检察室继续跟踪监督,积极联系。
“1年的取保候审时间对执法部门而言,只是办案期限,但对一个年轻人而言,就是最美好的光阴,可能影响一辈子的前程。”赵丹检察官如是说。
终于,在检察机关的努力下,侦查机关依法撤销案件并返还扣押的物品,小明一家的生活回到了正轨。此后,张阿姨和小明特意送来锦旗,感谢检察官“热心为民、公正执法”。
一年来,静安区检察院社区检察官们进街道、入居委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为群众释法说理……在社区检察室里,像这样温暖的故事还有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