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泄私愤,一男子向某公司老板发短信慌称在厂区放置了炸弹,制造恐怖气氛,致使上百名警察出动化解“危情”。日前,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犯罪嫌疑人陈某被奉贤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今年8月18日,奉贤警方接到某台资企业总经理林某的报案,称其公司副总经理许某接到一条短信,短信称“我在你们公司里面,装有一颗远程控制炸弹。请在今天下午5点前准备50万现金,最好不要报警,否则后果很严重。也别想找到安装位置,准备好现金后给我回消息。”
因涉及爆炸物,警方立即启动了应急预案,对该公司进行了警戒封锁,疏散了公司员工,对所涉及区域进行了管制,并迅速派遣排爆人员到该公司排爆,当地周边派出所民警、社保队员也紧急赶来增援。同时,奉贤警方迅速对此事立案侦查,并于8月19日凌晨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抓获。
在警方讯问中,陈某表示根本就没有在公司放置炸弹,他发的那条短信纯粹是凭空捏造,目的只是想对公司进行恐吓、报复,制造一些混乱,使之不能正常生产经营。
原来,27岁陈某几年前从四川来沪做加工服装的小生意。2009年,陈某开始为该公司加工服装,但几年下来,陈某不仅没赚到,反而赔了一些钱。陈某本想另谋出路另,但苦于已没有本钱,无奈之下决定回老家。
想到不能赚钱风风光光地“衣锦怀乡”,陈某心里着实郁闷,就把自己生意失败的原因归在了合作公司的头上。他越想越生气,就起了抱复的念头。
陈某的这条短信引起了一系列的连锁反应,造成了该公司停产两小时,损失1万多元人民币,并引起周边群众恐慌情绪以及交通堵塞等情况,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陈某以恐吓报复为目的,通过编造、发送含有虚假恐怖信息的短信,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奉贤检察院依法对其批准逮捕。
检察官指出,在遇到困境挫折时,应用理性的态度去面对,采取正确的措施去解决,而不能怨天尤人。本案犯罪嫌疑人陈某因做生意赔钱,他不但把过错全部推到合作公司的头上,还编造虚假投放炸弹的信息实施报复,影响对方正常生产以泄私愤,这种行为非但于事无补,反而因为触犯刑法而将受到严厉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