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校园盗窃案件时有发生。在新学期开学之初,黄浦区检察院就近来审查起诉的多起高校盗窃案中的一些发案特点,提醒广大师生谨慎保管自己的财物,提防可能出现的“第三只手”。
半百男子以盗养毒
年过半百的吴某是本市一无业人员,曾因吸毒被劳动教养两次,2009年又因盗窃罪被判刑。没有经济来源的他,为了缓解毒瘾,将手伸向了校园。据他交代,在学校里作案容易得手,风险又低。吴某最惯常的作案手法是寻找学校的各个露天运动场,趁同学打球衣服堆在角落之际,假装脱下自己的衣物混入他人之中,之后再取回衣物顺手牵羊。2010年10月至2011年3月,他前后五次在某高校窃得学生财物近五千元。日前,黄浦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吴某提起公诉。
疯狂作案屡放屡抓
原籍安徽的男子屠某,有过盗窃前科。2010年11月,屠某在某高校办公室作案时被受害人当场发现,被学校保安抓获,并交出了盗窃所得的赃款人民币600元。由于找回了失窃物品,且未到法定盗窃罪的起刑点,在教育过后,屠某还是被放了。谁知,他仍不思悔改,继续在各大校园疯狂作案。经查,在2010年4月至2011年2月期间,他先后在本市七所高校作案九起,窃得财物6700余元,其作案场所包括教室、行政楼、实验室、篮球场、足球场等不同场地。近日,屠某被黄浦区检察院以盗窃罪提起公诉后,经法院审判,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大胆窃贼两次光顾同一地点
同样以盗窃罪提起公诉的另一起案件中,被告人王某是江苏人,无业,因诈骗罪、盗窃罪三入牢房。2008年国庆长假期间,王某潜入某高校办公楼,趁四周无人就撬开了一间办公室大门盗走一台黑色的索尼牌摄像机。仅仅隔了几天,胆大妄为的王某再次光顾了这间办公室,把另一台笔记本电脑偷走了。
从这几起案件可以看出,高校已经屡屡成为窃贼眼中的“肥肉”,许多犯罪分子作案猖狂,频繁伸手。而学生、学校的安全防范意识也比较薄弱,在被盗后没有及时报案,也没有采取更有效的防范措施。经常办理全市各大重要院校盗窃案的黄浦区检察院检察官,特别向广大在校学生传授几招防盗要领。
这类人需防范——
推销人员:一些作案人员把自己伪装成推销人员,混入学生宿舍,假借推销之名逐间敲门。一旦碰上无人寝室,便伺机作案。
伪学生:有些案件中,窃贼还假装成学生在教室内上课或自修,遇有师生外出或睡觉,将他们放在座位上的贵重物品随手带走。此类作案人员以年轻人居多,年龄、穿着、样貌等与在校学生相仿,容易使大多数学生放松警惕。
孤身游荡的闲杂人等:在宿舍、教室、运动场或办公区域附近闲逛的可疑人员。
这些物件易成目标——
钱包、手机、手提电脑及其他数码产品体积小、价值大,是犯罪分子顺手牵羊的主要目标。许多受害者往往心存侥幸,有的是走开一会儿,有的是出教室接个电话,有的是趴在桌上睡着了,回过身就发现物品失窃。在此,检察官提醒广大师生,贵重物品须随身携带,不要离开自己的视线。
这些地方容易失窃——
开放的运动场、人来人往的自习教室、人少的实验室、白天的寝室、开着门的教师办公室以及自带锁匙的图书馆寄包处,都是窃案频发的场所。一些露天运动场因为没有寄包处,很多学生就把衣物随意堆在角落,造成安全隐患;一些人没有顺手锁门的习惯,导致寝室、实验室、办公室、储物室等门禁失防,给犯罪分子大开方便之门。此外,一些学生缺乏防盗意识、维权意识,随意放置贵重物品,失窃后也往往自认倒霉,或仅在校园内张贴寻物启示,没有及时主动报案,也为犯罪分子再次作案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