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假药并在自己的网站上转手卖出、售价比成本高了16倍之多……这是杨辉摸索出的生财之道,日前,他已被静安区检察院以涉嫌销售假药罪依法批准逮捕。
上网购药 质疑真伪
2011年4月18日,56岁的李先生在网络上发现一家销售成人用品的网站,主页上留有客服电话、QQ号和联系地址。李先生浏览了整个网站,感觉这个网站看上去比较正规,于是就电话订购了一盒4粒装的万艾可(伟哥),售价为220元。
次日下午,李先生就收到了货物,虽然包装和网站上所公布的照片一摸一样,但李先生仍不放心。此后,他通过渠道了解到一粒“万艾可”在正规药店的售价为一百元左右,就疑心此药的真伪。
李先生又仔细观察了一下盒子,上面全是英文,没有一个中文说明。疑心之下,李先生就向静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
“两法”衔接 体现合力
通过李先生的举报,这起案件受到药监局的关注。他们发现该网站经营者在未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和《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的情况下,擅自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其经营的药品经初步查明系假货。
该局遂通过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平台,将案情通报了区公安和检察机关,并将证据材料移送公安,公安当即对该案立案侦查,不久即抓获了网站经营者杨辉。
知假售假 只为暴利
27岁的杨辉初中毕业后来沪做快递员,曾自己开过一家快递公司,但因生意不好倒闭了。赋闲在家的他于是注册了一个域名,专门经营成人用品。
不久,一个自称广州某贸易公司的销售联系了杨辉,称公司经销各类药品,并发来样品图片和文字说明,希望在杨辉的网站上经销。抱着试一试的心态,他就以55元的价格进了一盒4粒装的万艾可,试销220元。没过多久,就卖出去了。试销效果不错,他就向对方进了一批药,在自己的网站上销售。
杨辉到案后承认,一开始他也不知道这药是真是假,先以55元的价格买入4粒盒装的万艾可试手,后又以批发价格8元大量购入同一规格的万艾可,而正品万艾可的价格一般为100元每粒。极低的成本价让他明白这必然是假药,但在利润的驱使下,他冒着风险知假售假。
明知上当 羞于报案
这起案件的受害人多为年轻的男子,多数受害者因药物包装粗糙、价格过低等原因并未服用,也有受害者服用后没有效果而将药丢弃……但这些受害人都表示羞于报案,觉得这种隐私的事并不想让他人知晓。直到办案部门联系他们时才道出上当受骗内情。
承办检察官说:假药问题是近年来社会反映强烈的一个社会问题。药品是用于治病防病的特殊物品,假药不仅不能治病,反而贻误、加重病情,甚至会致人伤残或者死亡。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进一步打击假药犯罪, 2011年5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将生产、销售假药规定为行为犯,删除原条文 “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犯罪构成要件,降低了入罪门槛,只要实施了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就构成犯罪。
此案中,杨辉抓住被害人希望隐蔽购买一些相对隐私的药品的心理,以优惠的价格吸引,同时利用受害人羞于报案的内心活动,明知是假药还大肆在网络上贩卖,他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在此,检察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药品时要通过药店等正规渠道购买,这样才能安心服用,切勿因贪图便宜而购买来源不明的药品。同时,一旦怀疑买到的可能是假药时,应立即停止服用,并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或检测,防止更多的人上当受骗,绝不让不法分子逍遥法外。
(文中人物均属化名)
【名词链接】“两法衔接”
“两法衔接”,即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相衔接工作,是指检察机关会同公安机关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探索实行的旨在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有案不移,及时将行政执法中查办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工作机制。
近年来,上海逐步推进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相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初步形成了检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等13家单位信息共享的协作机制。检察机关可通过“信息共享平台”,查看区公安分局、工商局、烟草专卖局、地税局、质监局等9家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和其他严重情节的处罚案件信息。通过分析信息,检察官对某个具体的行政处罚及时做出初步判断,从而查堵疏漏,深挖线索,查处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