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女工友智力有些障碍,便心生歹念,以赚高工资为名将被害人张某从上海奉贤骗至安徽省太和县某乡村,卖于邻村的殷某为妻,得赃款1.6万元。日前,犯罪嫌疑人阮某因涉嫌拐卖妇女罪被奉贤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2010年9月,43岁的阮某从老家安徽太和县来到奉贤打工,结识了23岁的四川工友张某。随着交往的深入,阮某发现张某言语、行为有些异于常人,打听后才知她智力有些障碍。此后,阮某便总找张某聊天,借机与张某熟悉起来。
两个月后的一天,阮某对张某说:小妹,听人说,昆山有更好更赚钱的工作,你想去不?咱们在这里工作又累又挣钱少,不如去那边上班吧….张某听了阮某的这番忽悠,便信以为真。
当即,阮某就把张某的工资结了,带着自己的子女和张某一起来到了昆山。期间,她还吩咐儿子以借用手机为名把张某的手机卡扔了,使她无法与家人联系。
到昆山后,阮某给张某找了一份在重庆麻辣烫餐馆端盘子的工作,干了没多久,阮某因琐事与餐馆老板吵架,老板就把她们两个都开除了。阮某便借口一起去安徽游玩,将张某带到了安徽太和县自己的老家。
阮某明知张某已结婚,却哄骗张某要她对外表示自己未婚,还对外编造了张某身世不幸,从小父母离异,由姑姑带大而且经常打她的谎言,说是要为张某找一个“好婆家”,帮她过上好日子。
就这样,阮某哄骗张某出去“相亲”了好几次,最后与邻村的一男子敲定了这桩“婚事”,而阮某则以收取介绍费为由,向对方收取了一万六千元钱。
2011年6月3日,奉贤警方接到张某母亲报案,称她的女儿被人从上海拐骗至安徽太和县并卖给了当地一户农民,警方随即对此案立案侦查。6月5日,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涉嫌拐卖妇女的阮某被警方抓获。
承办检察官表示:拐卖妇女儿童是严重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此类犯罪的打击力度。
本案中,阮某采用欺骗手段,以出卖为目的,将张某拐骗至安徽老家,并借“相亲”、“婚嫁”的名义,将张某卖出取得高额钱财,她的行为已涉嫌拐卖妇女罪。
在此,检察官提醒,因智障人士缺乏辨别是非的能力,容易受到不法分子的欺骗,其家属和监护人应关心其工作、交友情况,在日常生活中加强其自我防范意识,对其离开居住地的情况要及时关注,切实履行起监护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