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醉男子韩某闯入侄女房间企图实施强奸,遭到反抗被咬破肩胛。日前,金山区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未遂)依法将犯罪嫌疑人韩某批准逮捕。
42岁的男子韩某多年前携妻小来沪打工,暂住于金山区亭林镇。同来金山打工的还有韩某的多位亲戚,其中21岁侄女阿娟(化名)住在韩某隔壁,以加工羊毛衫谋生。
今年11月4日晚,酒后微醺的韩某路过隔壁阿娟的暂住地门口,看到侄女阿娟一个人在房间里加工羊毛衫,便见色起意,起了邪念。
韩某借着酒劲闯进阿娟的房间,凑近阿娟的脸拉着她的手假装要借钱。阿娟推开韩某,并说身边没钱。酒后的韩某竟无耻地说:“没钱没关系,陪姑父玩玩吧。”说完,不顾阿娟的意愿,韩某把她推倒在旁边的床上,企图实施强奸。
遭到羞辱的阿娟奋力反抗,拼命推开韩某,情急之中,张口在韩某左肩猛咬一口。韩某顿时疼得哇哇大叫,不得不放弃了非礼阿娟的念头。
事发后,阿娟担心再次受到姑父韩某的骚扰,也怕影响韩某的夫妻关系,便只身一人离沪。后在亲戚的一再追问下,才向他们说出了事情的真相。
韩某妻子在得知此事后,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决定将阿娟接回,并带着她向警方报了案。到案后,韩某交代了其骚扰并企图强奸侄女,在侄女反抗中被咬伤的犯罪事实。
据悉,韩某早有前科,2007年8月曾因犯寻衅滋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2008年8月刑满释放。
检察官说:受到不法侵害后,是羞于启齿选择沉默,还是勇敢地向警方报案伸张正义?本案中,遭遇性侵犯的阿娟在亲戚的支持下最终选择了后者,使犯罪者受到应有的惩罚。在此,检察官提醒广大女性,在受到不法侵害后,不能一味忍让,使犯罪者逍遥法外,只有运用法律手段,惩治犯罪,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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