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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无业男子冒充军人 招摇撞骗“财色兼收”
 
日期:2013年05月24日    作者:张爱玉 俞慧丰    字号:

36岁的无业男子李元昌以部队军官的身份,先后两次骗取女性的感情,其后更以各种理由骗得她们钱款20多万元。近日,松江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李元昌提起公诉。

“帮助犯人出狱”

20095月份,李元昌搭乘了女司机方芳驾驶的出租车。方芳看到李元昌穿着一身军装,便问他是不是军人。李元昌对方芳说,他是上海某消防支队的官兵,叫林世轩,双方即互留了电话。当时方芳正与丈夫闹离婚,又与李元昌相谈甚欢,很快两人就发展成恋爱关系。随后在与丈夫离婚后,方芳与李元昌同居在一起。

过了一段时间,方芳对李元昌说起她的哥哥因抢劫被判刑正在坐牢,李元昌称他可以托关系帮忙将她哥哥保出来,不过要花钱打点,大概需要七、八万。当时的方芳非常信任李元昌,先后4次给了李元昌共4.6万,但是事情一直没有进展。直到今年1月份,李元昌突然消失,方芳一直联系不到他,才知道上当受骗。

“托关系上军校”

2010年,李元昌来到嘉兴地区。由于之前做木工活伤到脚,他便经常穿着军装到一家推拿店做推拿,几次以后就跟推拿店的老板娘熟悉了起来。4月份左右,老板娘将自己的外甥女罗婷婷介绍给李元昌认识,李元昌跟罗婷婷说,他叫林军,是某部队政委,平时驻扎嘉兴,在嘉兴有两套房子,父母在浙江宁波做生意。李元昌还说,他的左脚是在汶川地震救灾时受伤的,当时他因余震房屋倒塌被压在地下8个小时才被救出来。在两人交往期间,李元昌先后与罗婷婷的父母、弟弟、舅舅等见面,并一直称要跟罗结婚。

在罗婷婷和她的家人彻底相信李元昌后,有一天他跟罗婷婷说其中一套房子是用朋友的名字贷款买的,现在那个朋友要离开嘉兴,他要把那5万元的贷款还掉,希望罗婷婷能借他,2个月后他就能把钱还上,并且将来房产证也会写上罗的名字。于是,罗婷婷从银行取了4.6万元钱,又把包里的4000元现金也给了李元昌。

不久之后,李元昌声称他可以托关系帮助罗婷婷的弟弟罗亮上军校。李元昌让罗亮将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等交给他,还问罗婷婷要了5000元钱,说要请军校校长、教官吃饭。几天之后,李元昌去了一趟外地,回来之后跟罗婷婷、罗亮等人说上军校的事情已经办得差不多了,叫他们耐心等待好消息。

“承接消防工程”

在与罗婷婷交往期间,李元昌接触到了罗婷婷的妹夫林宝胜。当时林宝胜正好没什么事情做,李元昌便谎称嘉兴消防的工作归他所管,可以接一点工地管道的生意做。

5月份的一天,李元昌说在嘉兴王店那边有管道工程可以接,但工程太大了,怕有风险,最好转包给别人,但转包的话需要押金8万元。李元昌还说自己手头有6万元,让林宝胜也出2万元,两人一起承接工程,于是林宝胜就给了李元昌2万元。过了两个月,李元昌对罗、林二人说王店那个工程的老板因为出车祸死掉,要等去法院打官司才能把这笔押金拿回来。

8月中旬的时候,李元昌又谎称在嘉兴王江泾的工地上接了另一笔管道工程,但至少要拿出10万元左右进材料,让林宝胜筹钱。林宝胜先是给了李元昌3万元,之后李元昌骗罗婷婷和林宝胜说挪用了部队的5万元去进材料,让林宝胜3天后把挪用的5万元公款堵上。3天之后,林宝胜又将5万元钱交给了李元昌。当天晚上,李元昌称有事回南京处理,之后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再也无法联系到。

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2010824,公安机关在沪昆高速公路枫泾检查站将李元昌抓获。当时,公安人员在他随身携带的行李中查获了多套军装以及两万多元的赃款。公安人员还发现,李元昌包里还有一个1990年出生的女孩的身份证复印件,据交代,这个刚满20岁的女孩是他下一个作案目标。

松江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审查案件时认为,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法定最高刑为十年有期徒刑。而根据诈骗罪有关量刑规定,李元昌骗取钱款金额达到20.1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本案情况,对李元昌在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两罪中择一重处罚,因此,松江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他提起公诉,根据有关情节,建议法院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本案中,李元昌的诈骗伎俩其实并不高明,一身军装,外加巧舌如簧,就将几名被害人骗得团团转。检察官联系了两名被害女子,她们都对自己之前轻信李元昌的行为后悔不迭。在此,检察官在此提醒市民,遇到自称特殊身份的人员时,千万不能盲目相信,而要保持理智和清醒,一旦发现可疑的地方还应尽快向相关部门反映或举报。(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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