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亲戚家喝酒,碰到准备离婚妻子的远亲,竟然失去理智挥刀行凶伤害他人。日前,涉嫌故意伤害罪的潘某被奉贤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现年46岁的潘某是四川来沪民工,在奉贤某电缆厂工作。2010年3月28日下午,潘某到亲戚家喝小孩满月酒时,碰到了其妻子远亲袁某,潘想起其妻常与袁某外出跳舞,导致其妻时常不回家并提出要离婚,潘某顿时怒气冲天,与袁某发生争吵,认为“是你把我老婆带坏的”。争吵中袁某提出到村委会请村主任评理,于是,袁在其女儿的陪同下前往村委会。此时因愤怒而失去理智的潘某从亲戚家厨房拿了把菜刀,追赶至西闸公路白庙港桥附近,举起菜刀朝袁某及其女儿乱砍,致使袁某轻伤,其女儿轻微伤。次日,醒悟后的潘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检察官点评:潘某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构成故意伤害罪,虽事后悔悟自首,但为时已晚,终将受到法律的处罚。在此检察官提醒,与人发生矛盾争执,应通过相互沟通协商解决,切勿失去理智举刀动武,否则将会触犯法律,伤人又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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