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对公司调整其销售经理的职位不满,程伟施计蓄意报复,向客户发虚假短信,损害公司产品声誉,日前,程伟因涉嫌损害商品声誉罪被奉贤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现年42岁的程伟,是科班出身的电力设备技术人员,03年来沪闯荡,在奉贤区某电力设备制造公司做售后技术服务,担任陕西地区的产品销售经理。起初,电力设备市场竞争还不是很激烈,他经营销售生意做得较好,但随着近两年来市场竞争加剧,程伟在区域销售及管理上越来越力不从心,销售业绩不断下滑,引起公司经理的不满。
今年初公司果断作出决定,安排他人接替程伟的陕西地区销售经理的职位,对此程伟十分不满,心想干了这几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怎么说换下来就换下来啦?他越想越觉得憋气,心想:不让我干,别人也别想干好!为解心中怨气,他编造了一些短信,内容是说本公司的产品质量最近屡屡出现问题,所生产的电力开关多次爆掉,已经给很多客户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公司内部为此出现了重大问题,上下一片混乱,有一大半员工辞职不干等等。程伟把这些短信以群发的形式发给陕西的80多家公司客户。收到短信的客户信以为真,纷纷取消、终止与该公司签订的合同,其中江苏某变压器有限公司与该公司签订的价值人民币64万元的合同也因短信原因而终止,致使公司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因订单频频被取消,公司派人对此事进行调查,很快便查清程伟的所作所为,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2010年6月13日,程伟被奉贤警方立案侦查并网上追逃。公安刑警在浦东新区将程伟抓获归案。
检察官点评:与公司发生矛盾纠葛应协商解决,如采取损害商品声誉等不正当手段进行报复,最终将是损人不利己的后果,不仅给公司带来严重经济损失,还把自己推进了违法犯罪的死胡同,悔之晚矣。为此,检察官提醒大家,当在工作和生活中与公司、他人产生矛盾时,千万不可丧失理智,采取不正当手段进行恶意报复,否则必然适得其反,触犯法律。(损害别人声誉,将会构成诽谤罪;损害公司产品声誉,亦将会构成损害商品声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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