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林莉(化名)纠集同伙郑其(化名)等人印制、销售假大量假发票。日前,林莉、郑其等人已被上海市检察二分院以涉嫌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依法批准逮捕。
林莉是34岁的安徽阜阳籍女子,仅有小学文化,却是制售假发票的“专家”。早在2005年,她就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被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法院判刑。但刑满出狱后,她不知悔改,重操旧业,又开始四处网罗制售假发票的帮手。
2009年6月,她找到了“老相识”郑其。现年49岁的郑其是河南农民,也曾因非法制造发票罪被上海某法院判刑。过去,林莉曾找过他,要求帮助印制假发票,但郑其手头没有什么印刷设备和材料,就拒绝了。这次,林莉很有诚意地先“投资”了1万元,于是,出狱不久的郑其重蹈覆辙,用林莉给的1万块钱买了相关设备——旧的胶印机、切纸机、晒版机和其他材料,在林莉的老家附近的一个村子里租了一间单门独院的房子,作为印制假发票的窝点。
林莉安排了郑其为她印制假发票,又联系刘铭(化名)等人为她销售假发票。44岁的刘铭是江苏海门人,与林莉的结识缘于他的妻子张某。张某与林莉都曾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在安徽阜阳服刑。正巧,长期从事贩卖假发票的徐某(另案处理)找到刘铭,急欲购买假发票,于是,林莉——郑其——刘铭——徐某,大家一拍即合,形成印制、销售假发票一条龙,而林莉侧两头一手牵。
今年2月,郑其经调试机器后,开始印制假发票。第一次,他印制上海市商业发票、上海市服务业发票千余本,卖给林莉获得4800元的报酬。林莉将几百本上海市商业统一发票交给刘铭,要价每本10元,刘铭在本市某菜场,以4000元的价格将几百本上海市商业统一发票卖给了徐某。
林莉对第一次印制的假发票不满意。为提高假发票的质量,她又出资让郑其购买了一套新设备,郑其更加卖力地为林莉印制假发票。此时,房东得知用电异常,怀疑起郑其,要求他赶快搬离。郑其又在邻镇某村租了一处闲置房,趁着夜色,将机器、纸张等搬到了新窝点,继续印制假发票。
今年2月,上海市公安局发现林莉等人有非法制售假发票的重大犯罪嫌疑,遂展开立案侦查。4月7日,公安人员在本市某快运公司附近的一辆东风面包车(车主为刘铭)旁抓获了林莉,并在车内抓获了刘铭,当场缴获大量非法制造的上海市商业零售统一发票和商业统一发票。4月10日,公安人员又在浙江台州抓获了郑其,随后在郑其印制假发票的窝点缴获大量非法制造的上海市各类假发票,在徐某住处也缴获了大量假发票。
承办检察官指出:
俗称的“制售假发票”包括了“非法制造发票罪”和“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两项犯罪,其中“非法制造”主要指伪造、擅自制造发票,按刑法的相关规定,只要制造、销售假发票50份(一般为一本)就构成了犯罪,司法机关将严惩不贷。
近年来,制贩假发票的案件层出不穷,从事这一犯罪活动的大多是一些从农村来到城市的无业人员,他们有的是被人唆使,有的是自己心术不正,更有的组织团伙做生意,形成了庞大的制售网点。这些犯罪分子破坏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为部分个人和单位逃税提供便利,造成了国家税款的严重流失。检察官同时呼吁,广大市民应该坚决抵制假发票的销售,不要让小利蒙住眼,碰到前来推销假发票的人员时,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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