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出纳失踪的背后……
上岗几天便“消失”
2008年9月初,本市某商贸公司在网上招聘女出纳。一个20岁左右的姑娘带着本市某高校财会专业的毕业文凭去应聘被录用。她身份证上的名字是“陆某某”。
9月4日“陆小姐”到岗。看上去文文静静的姑娘给人印象不错。公司将现金与银行支票都交她保管。但是没想到,才过了几天她就告病不上班了,打手机也联系不上。公司觉得蹊跷,一查发现她从保险箱内拿走现金人民币1.5万余元;用转帐支票通过银行套现人民币3.8万余元。
于是,根据她在网上留的信息寻找:“陆某某,24岁,上海人,财务专业大专学历,住徐汇区”,该公司按照身份证复印件上的地址找到了“陆某某”,“陆某某”一头云里雾里,她根本没有应聘商贸公司的出纳,并说自己的身份证已经被盗了。公司马上报案。警方接报后展开侦查,于9月19日将真正犯罪嫌疑人蒋婷婷抓获归案。
三家公司被“忽悠”
现年20岁的蒋婷婷已经不是第一次作案。
2008年2月底,蒋婷婷就冒用“茅某某”的名义,使用假的会计上岗证,到上海某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应聘出纳,一直到同年6月15日不告而别。期间,她利用担任出纳保管公司支票和现金、法人章、财务章等的职务便利,侵占该公司钱款人民币4 .2万余元,其中现金人民币2 .4万元,用转帐支票通过银行划入其个人账户上取现1 .8万余元。
同年8月4日,蒋婷婷又冒用“顾某某”的名义和使用假的会计资格证书,到上海某办公系统有限公司应聘出纳。公司同意其先试用一个月。谁知她仅上岗两天半就称身体不适请假。数日后公司不见其踪影察觉有疑,查银行对帐单发现她在同年8月6日至8日期间,利用担任出纳的职务便利,采取直接用公司支票提现,侵占了该公司资金计人民币3 .7万元。
赃款全被挥霍
案发后警方在松江蒋婷婷的暂住处查到她用赃款购买的部分服装、化妆品、在外地五星级酒店住宿的凭证、仅剩余的赃款1000元人民币,以及“陆某某”假身份证和假的本市某高校毕业证书等。
蒋婷婷到案后自述,其从小父母离异,缺少关爱。来沪后就想找机会弄钱,好好享受生活。她说:“我当时想到以后可能会被抓的,但从未想过要归还我在那三家公司拿的钱,并且我也无能力还钱,我拿的钱都被自己挥霍了。”
日前,黄浦检察院依法以职务侵占罪对其批准逮捕。
检察官说:本案犯罪嫌疑人用假身份证、假学历文凭、假会计资格证书,先后在本市三家公司应聘担任出纳员,尔后利用职务便利,分别侵占公司资金总计人民币12万余元后一走了之。为什么她能屡屡得手?其中的教训值得深思。一是单位要严把录用关,对关键岗位的新进人员必须作背景调查;二是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有道是,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假如被害单位严格把好录用关;假如被害单位的出纳、会计岗位职责分明;假如按规定出纳员不保管财务章、法人章……作案人不可能轻而易举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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