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把手臂敲断,再进入工地打工,伺机佯装摔倒,造成工伤,然后与工地老板私了,骗取工伤赔偿金。这一工地“碰瓷”事件中,有甘愿被敲断手臂的“枪手”,有负责介绍的“中介”,更有赚取大头的“上家”。近日,嘉定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小勇、阿超、阿亮批准逮捕。
新来小工“不慎”摔伤
2007年7月一天的下午,嘉定区曹安路某酒店工地上,工人们正忙着自己手中的活。突然,传来一声哭声,大伙纷纷寻着哭声望去,原来是上午新来的油漆工小勇正趴在地上哭。负责人阿庆赶忙上前询问,小勇说是自己不小心从梯子上摔了下来,胳膊很疼,估计摔断了。阿庆忙叫了几个人一起把小勇送到了附近的医院。
医生拍片后显示,小勇左手臂骨折,需要住院动手术,押金1万,手术费要5000元。这时,和小勇一起来打工的小姚拨通了小勇亲友的电话,表示小勇受伤了,需要和他的亲友商量一下。
约20分钟后,小勇的三个亲友来了,他们分别自称是小勇的哥哥、姐夫和朋友。在听了医生的诊断后,小勇的“哥哥”私下与阿庆提出,这家医院诊疗水平不好,要换家医院。阿庆觉得没有必要,但是小勇的几个亲友都坚持要换医院,阿庆争不过,只能同意了。
小工“亲友”坚持私了
换了家医院诊断,医生同样表示要做手术,押金1万。两家医院的诊疗方案一致,这时,小勇的“哥哥”把阿庆拉到一边,悄悄商量道:“住院动手术划不来,而且做手术可能还会影响他的手,我看咱们还是私了吧。”
阿庆便问如何私了,小勇“哥哥”表示,除医药费外,加上误工费、营养费、车费等等,共计2万元。阿庆听后坚决不同意,住院治疗不过15000元,怎么私了就要2万元?但对方却执意要私了,阿庆退了一步,说:“私了的话最多7000元。”
对方听出了阿庆愿意私了的意思,便表示12000元也能接受。最终,通过一番讨价还价,双方达成由工地支付1万元私了的意向。没想到,小勇的亲属又索要500元作为车费,阿庆已答应赔偿1万元,这点车费也就不与对方计较了。于是,他们草签了一份协议,表示小勇摔伤造成工伤,由工地一次性支付所有费用10500元。
工伤原是“苦肉计”
几天后,松江警方在查处一起寻衅滋事案件时,查到小勇等人结伙骗取工伤款一事,立即将嫌疑人小勇、阿超抓获到案。在审讯中,小勇、阿超如实交代,他们在工地上假摔骗取赔偿金,其实是一场精心策划的“苦肉计”。
去年6月的一天,正在网吧上网的小勇碰到了平时一起玩的阿超、浩浩等人。闲谈中,他们告诉小勇一条“生财之道”:即先把手弄伤、再想法在工地上班,然后假装工伤,骗取工伤钱款。他们告诉小勇,假如小勇扮演“枪手”,事成后,可以得到一定报酬。他们还说,小勇不用操心,自有人出面,会冒充其亲友与老板协商赔偿金,他只要扮演好一名受伤者的角色就可以了。
虽然有钱赚,但却要自伤手骨,小勇起初并没答应。后来在阿超等人的劝说下,又想到重病的父亲,小勇答应了。
随后,阿超等人叫了一辆黑车把小勇带到浦东的大老板阿亮处。阿亮在见到小勇后,问他是否愿意赚这个钱,在得到肯定的答复后,阿亮答应小勇能拿到骗款20%-25%的报酬。
自断手臂连去两处工地“碰瓷”
7月21日那天一早,阿亮安排小勇和小姚一起去曹安路上的酒店工地干活,一个上午,他们都和其他的工人一样安安分分地做着自己的事。到了中午,两人按事先约定来到附近的一间房子里,此时,阿亮等人已带着止痛药等候在那里了。他们中的一个人拿起一根钢管朝着小勇的左手臂狠敲了一下,一阵剧烈的疼痛立刻袭上心来,手臂迅速红肿了起来。
吃了点止痛药后,小勇又回到工地。小姚催他抓住时机摔倒在地,小勇便趁机推倒了身边的梯子,接着便有了前文摔伤获赔的一幕,要求私了的小勇“哥哥”也正是老板阿亮。事后,阿亮拿出500元给小勇,称余下的钱下次结清;又拿出1000元给阿超等人平分,作为介绍人的报酬。
据小勇本人供述,就在手臂敲断后的一两天,他又被带到一处造房工地上打沙皮,再次假装摔伤。工地负责人立即将他送往医院,由于小勇的伤不如前两天那么明显了,医生诊断后称只要打上石膏过一两个月就会好。小勇的“亲友”与负责人谈赔偿问题,负责人坚持只愿付500元车费让他回家养伤。小勇伤势的好转是事实,不可能再像前一次那样住院动手术,阿亮等人最终只好拿了500元。而这一次,小勇并没有分到钱。
“枪手”、“中介”、“上家”各司其职
承办检察官在办理此案时了解到,这是一个有组织、有分工、的诈骗团伙。
其中,小勇扮演的角色被他们称为“枪手”,“枪手”自愿被敲断手臂、佯装工伤,扮演“可怜”的受伤者。
阿超等人是“中介”,他们平时专在网吧里找那些没有正当工作、没有经济来源且常常混迹网吧的人,劝说对方做“枪手”;浩浩也是“中介”,但不仅自己物色“枪手”,还会物色阿超之类的“中介”,觅到“枪手”后负责和阿亮联系,几名“中介”的酬劳也是由浩浩负责分发。
老板阿亮是“上家”,负责找人敲断“枪手”手臂、把“枪手”送到工地做事,并扮演“枪手”亲友与工地老板协商赔偿金。
“高薪”让他们甘愿受伤
“被生生地敲断手臂疼不疼?”承办检察官问小勇。
“疼!吃了止痛药也疼。”
其实,像小勇这样甘愿敲断手臂的“枪手”还有好几个,这种“动筋伤骨”的苦差事何以会受到他们的“青睐”呢?我们来听听“枪手”们的话:
“我听说做‘枪手’一个月最少3万元。”
“他们告诉我做‘枪手’少则几千元,多则能上万。”
小勇、阿超告诉承办检察官,他们的分工都有一定额度的报酬。一般而言,每成功骗取一次赔偿金,“枪手”可以得到五六百元,几名“中介”分1000元,负责敲断手臂的人也能得到几百元报酬,而80%的赔偿金归老板阿亮所有。
“中介”也是“枪手”出身
手臂骨折要忍巨痛,而“中介”只要靠搭讪同样能轻松地得到几百元,于是,很多“枪手”纷纷“跳槽”做起了“中介”。
“我在网吧上网的时候有人来搭讪赚钱的活,说好吃好住,给钱花,还能住宾馆。”这是“枪手”力力的坦白。
他在阿亮的安排下住进了旅馆。随后,他被敲断手臂,先后被带到4个工地“假摔”,共得到1400元。后来,在了解了诈骗的途径后,他自己做起了“中介”,在网吧搭讪介绍“枪手”,不仅不用再受断臂之痛,还照样能赚钱。
据交代,去年6月至7月间,他们先后在浦东、嘉定、普陀等几处工地诈伤,所骗得的工伤款少则几百元,多则万余元。做“枪手”、“中介”的人多是在松江、青浦一带泡网吧的无业人员。
去年底,经嘉定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小勇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2000元;判处阿超拘役5个月,罚金1000元。而经网上追逃缉拿归案的犯罪嫌疑人阿亮,日前也被嘉定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而浩浩等人也已受到了不同的处理。
团伙成员有多名未成年人
在看守所里,坐在承办检察官面前的小勇、阿超,都还正值青春年华,他们稚气未脱的脸庞让承办检察官不由地为他们感到可惜。
生于1988年的小勇今年20周岁还未满,自初中毕业后在老家务农,2004年开始先后至浙江各地打工,后来到上海。而阿超还是个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两年前到上海打工,现无业。
事实上,除“上家”阿亮外,其余的几名“中介”、“枪手”也均和小勇、阿超差不多年纪,如浩浩16岁,力力18岁。他们在老家读书至初中毕业后,先后来到上海打工,但一时没有找到工作。
平时,无所事事的他们在网吧打发时间,也常常睡在网吧里,慢慢地,认识了一些以网吧为“家”的同“道”之人。他们本身没有经济来源,在得知有如此“高收入”的工作后,即使受点外伤之痛,也心甘情愿。对于动动嘴皮子的“中介”活,更是吸引了他们。
工地管理漏洞让不法分子趁虚而入
“枪手”出入工地“碰瓷”,且频频骗得工伤赔偿款,那么,他们为什么能那么容易进入工地且骗得赔偿金的呢?
工地负责人坦承:“我们这里招工原是需要经过一系列程序,并不随意能进人的,但最近因为人手少、工期紧,所以就让他们先来干了。”
“人手少、工期紧”,这是几处被害工地相同的回答。阿亮等人也正是瞅准了工地赶时间完工的迫切心情,才会找上门去做小工,才会顺利进入工地趁机“假摔”。
在获知小工摔伤后,一些工地不愿担负高额的治疗费用,为了省事,他们往往更愿意私了,因此在阿亮提出私了后,只要工地认为赔偿金合理,一般都会同意。基于以上原因,阿亮的计谋才会屡屡得逞。
检察官指出:要警惕此种新的诈骗犯罪手法。逢年过节,往往是许多工程峻工的节点,但这时许多农民工都要回乡,导致劳动力紧张。这个关口,容易被不法分子趁虚而入。因此,工地缺少劳动力不能“病急乱投医”,一定要把好进人关。同时,工地负责人在处理工伤事件时,一定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切不可随意与人私了,否则,不仅让一些不法分子钻空子,付出不该付的代价,也会因小失大,得不到法律的保护。(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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