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自称是看守所副所长,以缴纳罚金为名骗取在押人员家属的钱财;他自称认识公安局的人,可以使吸毒人员免去强制戒毒之苦;他自称有在土地局工作的朋友,可以帮忙给违章建筑办出合法的使用证。这名在因诈骗被行政拘留期间仍谋划着行骗的人,事实上是个犯诈骗罪曾被判过两次刑的无业人员。近日,这名“神通广大”的老骗子因涉嫌招摇撞骗罪、诈骗罪被嘉定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看守所“副所长”“热心”帮忙捎钱物
2007年9月16日晚上,正在家中休息的小美接到一个陌生手机的来电,对方开门见山道:“我是嘉定区看守所的副所长,天气转凉了,你为什么不送衣服给你老公?不方便的话,我可以帮你带衣服给他。另外,他到现在还有5000元罚金没交。”
小美正为因吸毒被关在看守所里的丈夫大民担心,罚金还没交岂不对他的影响更大?何况看守所“副所长”都打电话来催了,小美连忙问如何交罚金。
对方指定了一个地方,可是小美不认识,对方便“热心”地说:“我正好要帮你带衣服,这样吧,你把罚金给我,我帮你代交,发票会开给你老公的,你放心好了。”副所长的话哪里会有假?两人当下约定第二天一早在嘉定客运中心附近碰头。
站在小美面前的“副所长”四十多岁,人较瘦,左眼似乎有些问题,像是睁不开的样子。拿到小美带来的“罚金”后,“副所长”爽快地说:“不用数了。”随手把钱放进了一只黑色单肩包里。
此时,小美看到包里露出黄色牛皮纸档案袋,对方解释说:“这是装犯人的资料。”小美对这位“副所长”更加确信不疑。临走时,“副所长”还说大民在看守所里吃饭要交80元饭费,小美也如数交了。
过了几天,大民从看守所回到家后,听妻子说起“副所长”一事,顿觉蹊跷:自己从没听民警说过要罚款啊?当小美将“副所长”的特征描述给大民听后,大民立即想到了在看守所里和他同一监房的“老杨”。
这个自称姓“杨”的人得知大民并不愿被送去戒毒时,对他说:“我有个亲戚在虹桥机场公安局工作,等我出去想办法帮你通通路子,你把你家属的联系方式告诉我吧。”“老杨”的“热心”倒是让大民留了个心眼,他没告诉“老杨”家属的联系方式,只把自己的手机号留给了他。没想到这“老杨”如此“神通广大”,不知通过什么方法,竟然还亲自找到了小美。
想到“老杨”是因诈骗被行政拘留的,大民意识到:这一回,他一定又是在行诈骗的老勾当了!
土地所临工帮忙为违章建筑办使用证
2007年11月29日傍晚,家住嘉定区南翔镇永乐村的大伟正忙着准备晚饭,这时,一个年纪四十多岁、身材偏瘦的男子走了进来。一进门,他就热情地朝着大伟寒暄:“你还认不认识我啊?”
大伟满脸狐疑,刚要开口,男子便自我介绍开了:“我叫陆忠明,家住南翔裕北的陆家宅。以前你家造房子的时候,我在土地所工作,给你家帮过忙的。”
听说是以前自己家造房子时帮过忙的,大伟便赶忙招呼他。男子坐下后和大伟叨起了家常:“听说这里要拆迁了,你们家原先搭的违章建筑要是算面积的话,起码能分4套商品房呢!”
看见大伟和家人一副信以为真的神情,“陆忠明”故弄玄虚:“可惜啊,这是违章建筑,按政策不能算的。”随后,话锋又一转,道:“不过,我倒是有个朋友在嘉定区土地局工作的,可以托他帮你们想想办法弄张土地使用证,只要出点手续费就可以了。”
大伟琢磨着,要是能想法办出使用证,就能分4套商品房,如今房价那么高,靠打工什么时候才能买得起4套商品房呢,这办证的事儿可得抓紧啊!“陆忠明”立即开始帮大伟家算手续费:“违章建筑面积大约150平米,按办证每平米11.8元算,要1700余元。”“陆忠明”又说,他今晚就要去嘉定,让大伟把所需证件复印好可以顺道带过去,钱可以帮忙带过去,也可以自己去嘉定交。
自己跑一趟嘉定也麻烦,大伟就把1800元钱交给了他,“陆忠明”答应办好后会开发票,多退少补,并信誓旦旦地表示:“最多半个月就能办下来。”
“陆忠明”走了之后,大伟试着拨打了他留下的办公室电话,没想到是个空号。感觉不妙的他第二天特意找到陆家宅打听“陆忠明”的情况,村民们听后忙说:“那人不叫陆忠明,叫余成军,刚吃过官司回来。”这一下,顿时让大伟猛醒了过来:自己被骗了!大伟赶紧报案。公安机关立案后,于当天在一家旅馆内将嫌疑人余成军抓获。
老邻居原来是个老骗子
到案后的余成军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原来,余成军以前在嘉定区南翔镇土地所做临时工期间,曾为大伟办过宅基地手续,知道这家有几间违章建筑。那一天,他是专程去大伟家骗钱的。据他交代,冒充看守所副所长的人也是他。诈骗得来的钱除自己用掉了一部分外,其余的都被他寄给了在安徽服刑的弟弟。
而就在此次案发前一周,余成军同样以认识嘉定区土地局工作人员、能够对违章建筑办理使用证的借口,骗取了另一被害人三千余元钱款。
那是11月22日上午,余成军来到南翔镇胜利街的阿永家“串门”,阿永妻子的娘家和余成军住同一个村,和余成军是老邻居。闲聊中,余成军得知阿永家于2001年翻建的别墅至今没有办理出相关的产权手续,他立马拍着胸脯说:“我认识嘉定土地局的工作人员,能帮你们办出手续。”并承诺还能帮阿永家的一处违章建筑办出证来。
考虑到妻子与余成军从小就认识,阿永丝毫没有怀疑这个老邻居,当即按着余成军的要求复印了一些证件,并以每平方米11.84元的价格为自家的违章建筑交了3007元“土地使用税”。
余成军拿着办证所需的复印件和“土地使用税”离开后,阿永放心地等余成军给他带来好消息。过了一星期不到,老邻居还没来给自己“报喜”,一个偶然的机会,阿永听说余成军刚从拘留所里出来,他立即意识到上当受骗了,于是马上报案。
单身无业诈骗钱财几度“进宫”
承办检察官在审理此案时发现,余成军因为诈骗而劣迹斑斑:2003年,他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人民币3000元;2005年,又因诈骗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直到2007年9月的被行政拘留,还是因为诈骗的原因。
54岁的余成军单身离异,读书至小学二年级后就辍学在家务农,缺少文化,没有技能,虽因诈骗被判过刑,但他劣性不改,认为骗钱只要翻翻嘴皮子,取得了别人的信任,这钱来得何其轻松!于是,余成军人被行政拘留,但在拘留所已经开始着下一个行骗计划------。
骗子罪有应得 被害人应记取的教训
嘉定区检察院经审理后认为,犯罪嫌疑人余成军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骗取他人钱款,其行为已涉嫌招摇撞骗罪;其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款的行为,已涉嫌诈骗罪。且余成军属累犯,具有法定从重处罚的情节。
多次行骗的余成军受到的将是法律的严惩,他的行为固然可恶,但被害人是否也有引以为戒的地方呢?
同一监房的“难友”、造房子时帮过忙的土地所临工、同住一村的老邻居,余成军正是牵扯上了这丝丝缕缕的连带关系,使被害人的轻易信任,从而跨出了被骗的第一步。
被害人贪小的欲望,也是余成军不断获得行骗机会且屡骗不爽的原因之一。阿永和大伟都想通过土地局的关系使自家的违章建筑合法化,他们清楚,搭违章建筑的行为本身并不合法,但买通关系,自己的行为就有可能正当化。余成军正是利用了这一心理,使被害人相继上当受骗。
对于被害人小美来说,如果要为被拘留的老公捎带钱物、缴纳罚金,完全可以向看守所或公安机关咨询,而不应当通过私下交往,以致上当受骗。
承办检察官提醒:公民行为,必须通过合法的途径来进行,才会得到法律保护,切不可借助所谓的关系来实施,或达到自己的目的。否则,贪小失大,得不偿失,让一些犯罪分子钻了空子,还使自己遭受重大损失。(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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