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害怕车辆未经年检被交警扣押,驾驶员拒绝停车并加速逃窜,在高速路上逆行几百米,引发多车追尾事故并碰撞拦截警车,从上海一路逃窜到绍兴。日前,驾驶员孙某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2020 年11 月15 日23 时46 分许,上海市普陀区金沙江路近伯士路西侧约100 米处,一辆小型面包车遇交警设卡检查,但拒绝停车并沿马路多次调转车头。期间交警站立其车头副驾驶侧使用拽拉其车门和雨刮器,拍打车窗等方式拦截,面包车仍不顾车头处于拖带交警的危险状态,强行将车行驶到金沙江路主道旁的非机动车道上,摆脱交警后加速冲卡逃窜。 面包车在前后警车夹击拦截的情况下,逆行穿梭在车流中又调转车头上了中环路高架,在武宁路高速路段逆行几百米,引发一起三辆社会车辆追尾事故。因前方逆行的通道被多车堵住,遂再次调转车头逃窜,冲过江桥收费站,沿京沪高速一路逃逸至浙江省绍兴市。2020 年11 月16 日中午,面包车驾驶员孙某某在浙江绍兴上虞区一家交通宾馆被民警抓获。 到案后,孙某某解释道自己是害怕车辆被扣才冲卡逃逸:“我的车是两年前从二手车市场买的,花了6000 元,没有过户到我名下,好多违章没处理,两年没年检了。我担心一旦接受检查,警察会发现我这辆车有问题,会扣了我的车……我在老家听说只要能冲过去跑掉,民警就会放过我不会再追究,所以当时我脑子里觉得我冲卡跑了,民警就会放过我了。” 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孙某某为逃避民警设卡检查,不顾民警人身安危,冲关逃逸,不顾公共安全,在城市快速道路上逆向行驶,造成多车追尾事故的严重后果,其在城市高速路上逆向行驶的行为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主观故意,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检察官提醒大家,应文明驾车、遵守交通规则,高速逆行将带来重大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路遇民警执勤检查,应积极配合、有序缓行,切勿心存侥幸,造成更加严重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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