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娱乐

以案说法
 
开公司雇星探合伙诈骗 女总监在逃五年终被捕
 
日期:2013年05月24日    作者:谷莺    字号:

    伙同他人打着文化传播公司的幌子,以替人进行整体形象设计、形象包装和帮助做厂商形象代理人获取高额报酬为诱饵,骗取60余名被害人共人民币50余万元。日前,在逃五年的犯罪嫌疑人林月被黄浦区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依法批准逮捕。

逛街“巧遇”星探

    2006年5月,小李在逛街时突然被一年轻男子拦住,对方称自己是上海碧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星探,专门寻觅容貌姣好、气质上佳的女性,帮助她们圆明星梦,并邀请小李去他们公司看一看。

    经不住这位“星探”的热情相邀,小李跟着这位男子来到碧剑公司。面试小李的是一位高经理,双方简单交谈后,高经理当即表示她的条件很好,很符合他们的要求,并建议先拍一组艺术照,并收取了698元的材料制作费。

    几天后,公司通知小李艺术照已制作完毕,并再次邀其到公司面谈。虽然心里还有点犹豫,但看到正规的营业执照和台上摆着的成功包装案例,特别是对方天花乱坠地描述,小李最终与碧剑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委托合同”,由碧剑公司负责向影视、广告公司等媒体机构进行形象推广。之后,碧剑公司陆续以推广费、包装费等形式共向她骗取1万余元。

开公司只为骗钱

    小李口中这位高经理正是犯罪嫌疑人林月。据林月交代,2006年3月,她受朋友王某(碧剑公司法人代表,已判刑)之邀来上海帮忙管理这家文化传媒公司。林月说,公司从上到下包括老板在内,用的都是艺名,其实就是假名,她也以高经理的名义担任公司总监办总监。

    碧剑公司开张后,招了很多的“星探”。这些“星探”平时在街上拉客户并带到公司,交给林月等人做生意。所谓“做生意”主要还是与客户签定“委托合同”,因为按照约定,一旦签定合约,客户就必须支付碧剑公司3800元至4800元不等的“形象代理推广费”,而林月等人就以合约为套,忽悠签约客户继续砸钱。

    那么碧剑公司是否履行过合约里的内容呢?林月到案后坦白,签约客户没有一个正式参加过广告拍摄或影视剧的拍摄,而公司也根本没有这方面的渠道。

    由于碧剑公司没有履约的条件,招揽客户只为骗钱,所以当客户生疑举报后,王某和林月等人变换手机号码,将合同、单据等全部销毁,卷款潜逃。

被骗者多为女性

    碧剑公司成立短短半年,诈骗了60余名受害人,其中多数为女性。王、林等人平均每月就能“坑”到近十万元,这不得不“归功”于他们巧立名目设立的各种收费项目——拍摄照片费、资料制作费、委托推广定金、推广服务费、广告试拍费、MTV制作费、宣传费、交通费、风险保证金、违约责任金,甚至连60元一对的假睫毛费用也不错过。

    检察官说:受害者接二连三地落入圈套,除了骗子用花言巧语精心编制的圈套外,还在于犯罪分子抓住了他们追逐明星梦、模特梦的心理,用合约和各种名目的费用骗取被害人钱财。

    据专业人士介绍,正规从事文化娱乐、演艺经纪的公司不会巧立名目收取费用,公司本身会承担签约艺人的各类培养费。而真正成名的演员、模特大多由专业院校培养,靠“星探”挖掘而“一夜成名”的寥寥无几。在此,检察官提醒广大怀揣梦想的青年,在追寻自己梦想的同时,也要脚踏实地,不要轻信那些突如其来的“机遇”,以免落入不法分子的陷阱。

    (本文中人物名为化名)

 

 
 
 
 
 
盛世娱乐-盛世娱乐开户-盛世中华娱乐城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的屏幕分辨率和6.0以上版本的IE来访问本站
备案号:沪ICP备06025001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