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独自一人盗窃了10台电脑主机内的配件,被警方抓获后,为了报复曾与他有过节的顾某,捏造了与顾某一同实施盗窃的事实,致使顾某被诬陷,一时身陷囹圄。近日,嘉定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诬告陷害罪将杨某向法院提起公诉。
今年2月3日晚,张先生因有事锁上门离开了暂住地。第二天下午,等他回来时,却发现暂住地的钢窗被撬,房间内打算用于开网吧的十台电脑主机不翼而飞!
几天后,警方抓获了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杨某。据杨某交代,当天深夜,因为知道张先生的暂住地没有人,于是叫上老乡顾某一起,带上螺丝刀等作案工具,撬开钢窗进入张先生房间后,拆开电脑主机,把主机里的硬盘、主板、电源等都装进蛇皮袋内。根据杨某的供述,警方找到了顾某,并在他的暂住地查获了部分涉案的电脑硬盘。经鉴定,两人盗窃所得物品共价值5500余元。
公安机关将杨某和顾某刑事拘留后,顾某始终否认和杨某一同参与盗窃的事实,并称硬盘是杨某还给他用于抵债的。警方经过进一步侦查,发现了案中的诸多疑点,面对警方的讯问,杨某终于说出了事情的真相。
原来,杨某欠了顾某朋友的钱,因为临近春节,那个朋友急着赶回老家,便托顾某帮他把钱要回来。2月8日上午,顾某来到杨某的暂住地,看到他房间堆放着许多电脑硬盘和主机线路板。知道顾某是来催他还钱时,杨某表示本想把这些硬盘和线路板卖了以后还债的,但因一时卖不出去,就用硬盘来抵债。顾某把这一情况告诉给了朋友,他的朋友表示同意,于是,杨某将其中的三块硬盘给了顾某。杨某被警方抓获后,因为想到顾某曾经找过他“麻烦”,于是他捏造顾某一起参与盗窃的事实,想把他“拉下水”。事实查明之后,顾某被释放。
嘉定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法,窃取被害人5500余元的财物,其行为已涉嫌构成盗窃罪。同时,杨某捏造事实,诬告陷害顾某,意图使顾某受到刑事追究,顾某也因此被刑事拘留数日,杨某的这一行为已涉嫌构成诬告陷害罪。为此,嘉定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诬告陷害罪两罪,将杨某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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